WRAP认证-2005年9月WRAP生产工厂手册中WRAP原则
WRAP 原则
对参与 WRAP 认证项目的工厂来说,WRAP 原责是其核心标准。此认证项目的目的是通过独立监察及认证的方式确保缝纫产品是在合法、人道和合符道德的情况下生产的。参与此项目的厂商自愿同意他们工厂及其承包商接受 WRAP 认证项目评估,以确认其工厂是否符合上述标准。
符合法律及生产地法规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须遵守其经营所在地的法律及法规。
禁止使用强制劳工
缝制产品制造商不得使用非自愿或强制劳工──包括契约束缚、连带或其它形式的强制劳动。
禁止使用童工
缝制产品制造商不得雇用任何未满 14 岁或低于强制教育法定年龄,或法令规定最低劳动年龄的雇工,以上述最高年龄为准。
禁止骚扰或虐待劳工
缝制产品制造商须提供一个不存在任何形式骚扰、虐待或体罚的工作环境。
符合薪酬与福利规定
缝制产品制造商须至少支付雇工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总报酬,包括所有指定工资、津贴和福利。
符合工作时间法规
每日工作小时及每星期工作天数不得超过服装生产工厂所在国的法定限制。除非应付紧急业务需要,缝制产品制造商须每七日至少为雇工提供一日休息。
禁止歧视
缝制产品制造商须根据工人的工作能力,而非个人特征或信仰来雇用、支付报酬、晋升和解雇工人。
符合健康与安全标准
缝制产品制造商须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若为工人提供住宿,产品缝制制造商须保证宿舍的安全和健康。
保障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
缝制产品制造商须承认和尊重雇工行使自由结社及集体谈判的合法权利。
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缝制产品制造商须遵守适用于其工厂营运的环境管理条例、法规及准标, 并遵守其所有营业所在地的环境惯例。
符合海关规定
缝制产品制造商须遵守适用的海关法令,特别是应建立并持续执行符合有关非法转运缝制产品海关法律的方案。
符合安全规定
缝制产品制造商应保持工厂安全程序,以防未经许可的货物混入出口装运中(如毒品、危险品和/或爆炸物、生物其它违禁品)。